我是2009年3月份开始从事律师职业的,刚开始实习时就有幸能跟着指导老师一起办理援助案件,也是那一年,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法律援助志愿者。一晃,都已经14年过去了,我都不知道这十几年是怎么熬过来的!回首过往,有太多的辛酸苦楚,也有很多欢欣雀跃。外人看来,都认为律师是一个好职业、金饭碗,但是,唯有真正从事律师执业的人才明白:世上根本没有说哪个职业是真正的“好职业”!个人认为,适合自己的职业就是好职业。在我执业生涯的这十几年间,有好几次,脑海中曾产生过放弃律师工作的念头,但是,每次都是在最后关头又重新燃起了执业的理想和信念。直到有一天,我领悟了自己执业的初心后,就再也没有产生过放弃的念头。“为中华律师之崛起而奋斗终生!”,这既是我的初心,也是我的中国梦!
有人会说,你的中国梦有点虚无缥缈吧!立这么大的目标,怎么才能实现呢?我想说的是,中国律师事业的崛起,不是单靠一两个律师就能完成的,也不是三、五年就能实现的,他需要靠我们每一名执业律师、一代又一代的律师艰苦卓绝、不懈奋斗才能实现。而我对自己立下的目标就是踏踏实实代理好每一个案件、认认真真研究透遇到的每一个法律问题,尽己所能,多为中国律师行业培养优秀接班人,以满满的正能量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每一个人,一步一个脚印地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!
说起法律援助,他也是我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!曾经有朋友问我,做法律援助案件又不赚钱,做了十几年,还没做够?刚开始从事律师职业的时候,由于案件不多,业务收入也有限,所以,有援助案件办理着,我已经感觉很幸福了!随着年龄的增长、业务水平的提高,收入也比刚开始执业的时候有了很大改善。但是,我依然没有放弃法律援助事业!我认为,做法律援助其实就是在用自己的业务专长为社会做公益。从古至今,无论哪个行业、哪个领域,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公益心都没有,他也不可能在自己所处的行业、擅长的领域做出多么大的业绩和成果!所以,这也是我这么多年一直坚持做法律援助案件的重要原因!回顾十几年的援助生涯,真的是收获满满,今天有幸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:
首先、从受援人那里,我真正理解了什么叫幸福、信任、责任和担当......这些原本只在书本上看到的词语,真正地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!
我先后代理的民事和刑事援助案件总数不下100件,遇到的受援人也各有不同。接触不同的人、办理不同的案件,获得的感受也不一样!
曾经代理一个因遭受家暴而诉请离婚的案件,受援人是一个年轻女性,5年前从老家来郑州打工,两年前嫁给了郑州市城中村的一个拆迁户。她原本想着以后肯定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,但是,没想到等来的却是隔三岔五的棍棒相加、拳打脚踢。我第一次接待她的时候,她拿出了十几张之前被打的照片,张张触目惊心,令人扼腕。我完全没想到,在省会城市的居民家庭,目前还能发生这种事。气愤之余,我也及时帮她收集证据、进行立案。后来,受援人被她的丈夫找到后骗回了家,回到家后,受援人就被锁在家里。她丈夫还打电话威胁我,说如果再继续帮她媳妇代理案件,就XXX。我当时就跟她丈夫说,我不代理,还会有其他援助律师代理,现在是法治社会,我不能肯定你会干什么违法、犯罪的事,但是,我能保证你干了违法犯罪的事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,咱们现在的通话我一直都在录音,如果你再恶意诋毁,我就直接报警了。还没等我把话说完,他就把电话挂了。然而,过了几天,受援人来找我,说要撤诉,我听完之后十分震惊!我苦口婆心地说了一个多小时,她还是执意要撤诉,最后我说你先回去冷静冷静,好好考虑一下再说!受援人说,我已经考虑好几天了,今天就把撤诉手续办了吧!面对这样的受援人,除了表示同情和无奈之外,我真的是无能为力!我也不想对受援人做出什么负面评价,可能这就是她选择的人生。
有一次去看守所会见一个未成年盗窃犯,这个受援人是有多次盗窃行为、被治安拘留数次的惯犯。从他的眼神中,我看到的是冷漠、无所谓和自甘堕落。案情交流完之后,我又和他多说了一些人生哲理。但是,他好像完全没有听进去。会见即将结束时,我伸出了右手,他迟疑了半天之后也伸出手、和我相握,我当时说了这样一段话:“我相信,只要你努力,一定可以改变自己的人生!”他听了之后,没有说话,但是,却突然流泪了,转身之后,边擦泪边往回走。那一刻,我也深深地体会到,有时候千言万语真的比不过一个诚挚的握手。我不知道他今后的人生轨迹会不会因此而改变,但是,我相信今天的握手,一定触动了他的心灵!
人,总是要在亲身经历过一件事之后,才能真实体会和领悟到一个词语、一句话的真正含义!每一个受援人,背后都有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。我们虽不是故事的亲历者,但是我们可以从一个个故事亲历者那里领悟到属于他们的人生哲理!律师,是一个容易让人成熟职业,不是因为专业,而是由于经历的事太多。
其次、通过办理一个又一个援助案件,自己的业务水平获得了极大的提升。
法援案件,虽然标的不大、影响力也不大,但是,想要办好、办出成果,也不容易。案件无论大小,程序都是一样的。近期,又有幸成功办理了一起寻衅滋事刑事援助案件,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,以法律人的优异成果献礼建党100周年!
2020年8月5日凌晨,被告人甲在郑州市金水区的一个KTV门口因琐事与素不相识戊、己发生争执,甲和朋友乙、丙、丁对被害人戊、己进行殴打,造成戊轻伤二级、己为轻微伤。被告人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。侦查终结后,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金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,被告人甲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接受了检察院提出的有期徒刑一年半至两年的量刑意见。后该案移送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。
金水区人民法院发现被告人甲的近亲属没有给甲委托辩护人,便通知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援助律师。我接受指派后,于当天下午前往金水区人民法院递交援助手续,并详细查阅、复印了全案卷宗材料。通过阅卷,得知被告人甲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1年半至2年。晚上,经过详细阅卷后,列了一份会见提问清单。第二天一早,我就来到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甲。经会见了解到,甲及其家人有赔偿被害人的意愿,他们也希望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以获得减轻处罚的判决结果。后来,我同被告人甲的父亲取得了联系,在律师事务所与甲的父亲进行了详细面谈,解答了甲父的咨询,同时也交流了对案件的辩护意见和辩护思路。
2021年6月18日,金水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,我作为甲的辩护人出庭辩护。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,只有被害人戊提起了附带民事赔偿诉讼。庭审前,我曾竭力调解,但是,由于各方赔偿数额差距太大,无法达成一致意见。庭审结束后,我又联合另外两名被告人的家属及辩护人,继续与被害人戊及其随行家属协商赔偿事宜。令人欣慰的是,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,最终与被害人戊达成了调解意向,三名被告人的家属向被害人戊支付赔偿金后,被害人戊也出具了相应的谅解书,希望法庭对三名被告人从轻处罚。第二天,我写了一份辩护词,交给了承办法官,虽然被告人甲在审查起诉阶段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但是,我认为被告人甲的行为可以判处缓刑。
主审法官看了我提交的辩护词后,采纳了辩护人关于缓刑的量刑意见,同意向各被告人辖区的司法局发函,调查、核实各被告人是否具备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条件。其他两名同案被告人的社区调查表很快就盖章同意了,唯独被告人甲的社区调查一直进行不下去。我及时与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联系,希望能通过援助中心的沟通、协调,帮助被告人甲顺利完成社区调查。就在社区调查反馈的最后截止日期,在主审法官、援助中心、承办律师及被告人甲家属的共同努力下,最终通过社区调查,为下一步判处缓刑,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2021年6月25日,金水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人甲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,缓刑两年。作为辩护人,在顺利办结本案后,也是感触颇多、感受颇深:
第一:在刑事案件中要想取得缓刑的判决结果,一定需要花钱、找关系吗?
党和国家一直坚持反腐倡廉,实现对所有公职人员实行无禁区、全覆盖、零容忍的高压监督管理,特别是在当前,全国集中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大环境下,我国政法队伍呈现出更加风清、气正、廉洁的政治本色。只要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,辩护律师就应当从法定、酌定的角度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。所以,遇到刑事案件时,一定要先咨询律师,第一时间获得专业法律意见,切忌一遇到案件就想通过花钱、找关系来平事。那样的话,可能事还没办成,自己就已经构成行贿罪了。
第二:刑辩律师没有用,法律援助走过场?
社会上有些人始终抱着这样一种思想,找律师没有用,因为刑辩律师决定不了案件的审理结果,律师费都是白花!花钱找的律师有时候还起不到啥作用,援助律师都是走过场。我在此想为刑辩律师和援助律师正名,纠正一些人的错误观点!
律师虽然决定不了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,但是律师的以下作用是任何人无法替代的:
1、从专业的角度、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,可以让你明白为什么拘留、是否构成犯罪、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、掌握案件的发展动态、案件的关键点在哪、辩护的方向在哪、是否需要收集证据、收集哪些证据等等。
2、有效的会见,让被告人知道律师和家属在看守所外所做的一切努力和付出,让家属了解被告人在看守所内的真实情况。保持信息互通,让被告人安心,让家属放心。
3、与案件承办人进行及时、有效的沟通,不放过每一个从轻、减轻、免除处罚的情节,在法庭上展开有力辩护。
法律援助律师虽然不收取被告人家属的费用,但是政府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基本权益,专门拿出了一部分财政资金给法律援助律师发放办案补贴。而且,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律师一般都是执业3年以上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执业道德的律师。所以,请不要忽视刑辩律师和援助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,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真的无可替代!
第三:在审查起诉阶段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,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还有辩护空间吗?
很多人认为,既然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办案机关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从宽处理就等于辩护律师的辩护结果,辩护律师在开庭时就没有辩护的空间了,对此观点,我不敢苟同。办案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从宽处理,是对所有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普遍适用的刑事诉讼制度,认罪认罚处理结果并不能等同于律师的辩护结果。在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判的刑事诉讼过程中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显得尤为渺小,权利也最容易受到剥夺。这就要求辩护律师能够从专业的角度切入,认真查看卷宗,不放过任何一个有效的辩护点,从而争取更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结果。
只要有一线希望,就要付出百倍努力,不努力到最后一刻,就不会看到最终的结果。
第四、从志愿者群里结识到了很多的良师益友。
金水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,大都是在金水辖区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。虽然不在一个所,但是,大伙的感情处的还是比较好的,不是同事却胜过同事。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专门为全体援助志愿律师建了一个微信群,这个群就像全体志愿律师的一个大家庭。通过微信群,既能及时接收法律援助中心发出的各种通知,也能在群里交流业务经验,结识良师益友。
一般人都认为,同行是冤家、是竞争对手,都不愿意与同行多交流。但是,我却不以为然。法庭上、谈判桌上,律师之间是对手,因为都要忠于各自的委托人,都是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竭力为各自的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。我们可以在工作当中争得面红耳赤,这是法律的规定,职业使然,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在工作之余成为朋友。相信每一位有着高尚职业道德情操的律师都会尊重认真、敬业的对手。我有好多朋友,都是在对庭后认识的。我现在手机微信里的律师朋友有100多人,有几十个还是外省的。所以,只要发布什么最新的法律法规、司法解释、公报案例、赔偿标准,我总能在微信朋友圈第一时间看到。我认为,一个人要想在一个专业领域里面干出点成绩,一定要有宽广的胸襟,多认识一些同行的有识之士,这样,你在自己的执业道路上就不会感到孤独和寂寞,就会越走越宽、越走越远!
路在脚下,梦想就在远方,虽然我不知道何时能到达,但我知道我一直走在追梦的路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