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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应晓律师,女,1972年11月生,汉族,法律本科,2005年经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,同年受聘于河南怡龙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。现为河南怡龙律师事务所所执业律师、副主任律师、合伙人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郑州市律师协会会员。执业证号:14101200611282779。
执业经历与执业领域:
多年来从事法律诉讼工作,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与实务办案功底,熟知整个法律诉讼的工作程序,专业业务全面,实践经验丰富。已办理民行、刑事等诉讼案件数百起,精通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,具备很强的法庭庭辩与刑事辩护能力。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纠纷,包括劳动工伤、婚姻继承、债务经济、损害赔偿等法律实务,侧重于婚姻家庭、损害赔偿纠纷、知识产权、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。
积极参与社会各种法律公益活动,常年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,受聘于河南省妇联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各项法律咨询与帮助。
自我评价:
职业道德良好,工作经验丰富。通过多年来的从业经验与工作积累,对各种法律事务不断地进行提炼与总结,精通民行、刑事等各方面的法实务,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,熟悉各类公文与法律文本书写,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。为人正直诚信、善良亲和,坚持原则,具备娴熟的法律技能、良好的职业操守,始终坚持真诚服务,诚信执业。
执业准则:
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。诚信执业,服务社会。不畏权贵,不畏强权,具有追求公平、正义,永远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