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系电话:13939010337
张申华,女,1977年3月出生,汉族,籍贯河南省林州市人,毕业于中州大学(现为郑州工程技术学院)经济法专业,后又在郑州大学函授法学本科毕业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郑州市律师协会会员,河南怡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。执业证号:14101200511462702
1996年9月-1999年7月 就读中州大学 经济法专业
2000年9月-2003年 就读郑州大学函授法学本科
1999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书
2003年至今在河南怡龙律师事务所年工作
2003年4月执业于河南怡龙律师事务所,为一些公司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。参与办理民事、经济、刑事、行政等诉讼、仲裁业务,去妇联免费提供法律咨询,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活动,参与社会上的法律公益活动。
执业领域:
公司法律事务、合同纠纷、民商事纠纷(劳动、婚姻继承、债务、损害赔偿等)、刑事辩护、执行代理、法律顾问等各类案件的诉讼、仲裁及非诉讼业务。
个人评价:
思维严谨、为人谦和、具有广博的法学知识与娴熟的执业技能,心态积极,谦虚好学,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,又有极好的身心承受能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,让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是我的执业追求。
执业特点:不畏权贵,不畏强权,具有追求公平、正义的胆识和勇气,永远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;理论功底扎实;诉讼经验丰富,技巧运用娴熟,善于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和法律关系;刻苦敬业,工作认真、扎实、细致。
执业格言: 挥法律圣剑,持正义天平,您给我信任,我还您公正
律师执业目标:维护权益 伸张正义
律师执业理念:理论与经验结合 情理法相交融
律师执业基石:信仰法律 求真务实 不畏强势 不屈利诱
律师执业归宿:全心全意为客户争取寸草权益
民事维权律师应该具备的理念:
不因事小而不行,不因利小而不为。
权利是争取的,天上不会掉馅饼。
换位思考,用心去理解客户,客户的事就是我的事,我会全心全意。
和为贵,争取一切机会进行诉前和解,是一举多得的善事。
法律赋予的权益,寸草必争,不放弃,不抛弃。
刑事辩护律师应该具备的理念:
心灵的恶魔随时会光临每一个人,只是因为个体的差异,结果不同而已。
犯罪是多种因素促成的: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个人修养等。
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辩护,不是为其开脱责任,不是为犯罪寻找理由,是让其接受法律的公正审判,得到与其罪行相适应的教育与制裁,而不是一棍子打死。
不能放纵坏人,更不能冤枉一个好人。
宁可枉杀千人,不可使一人漏网,这个时代已经结束。
我时常感动:失足者为犯罪行为和受害者作出的真诚的忏悔。
我时常骄傲:失足者获得轻刑露出微笑,被冤枉的好人被无罪释放,走出监狱大门,亲吻大地。